南平邵武市城区中学
/招聘编制教师10人/
为加强邵武市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从重点高校招聘一批教育类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邵武市城区中学编制教师10名(报名人数达到1:2,适当增加招聘岗位)。
02
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原“、”高校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生。
03
招聘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2.具有高中或初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邵武市服务期不少于5年;
04
生活待遇
1.引进方式和岗位安排。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安排在城区中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2.职称评聘。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3.工资待遇。享受教育系统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及教学实践学校相关福利,所需经费由财*支出。
4.生活保障待遇。①符合《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南委人才〔〕1号)条件和服务年限的对象,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元、元、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号)中“人才奖励房”相应*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引进人才的子女要求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按规定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②其余符合《邵武市人才工作有关*策实施办法》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奖励房、购房补助等相应*策。
05
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应聘者登录“中国邵武—邵武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