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大气网讯: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首批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信石化〔〕号)要求,经各园区自评、设区市初审及省里专家复审等环节,现将拟认定的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工信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为确保客观公正,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福建省工信厅石化处(福州市华林路号)
联系-,
附件:拟认定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12月31日
附件:拟认定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
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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